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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認識的一位19歲花樣少年,住在學校宿舍,某晚洗完澡回到寢室為室友察覺有恙,經緊急處置送醫,再轉送榮總,迄今的病況是血管瘤破裂,滿腦腦溢血嚴重,經手術引流處理昏迷指數3【https://zh.wikipedia.org/wiki/%E6%98%8F%E8%BF%B7%E6%8C%87%E6%95%B8已第四天了。

前提概要是當事人自小因視力問題已為榮總檢查出罹患有腦血管瘤,但為何無法根治(例如手術治療),想當然爾,這就是現今醫療技術力有未逮之處。

綜觀全局浮現兩個問題,一是發病當下如果利用尖銳之物(例如踩破眼鏡片)對患者下列3點刺破各放幾滴,則其癒後效果定是比只送醫的結果會有出乎意料好。僅舉一例證明:「吾人好友連日工作不得眠,接著一日高血壓達200以上,即與本人聯繫,告知中衝放血((心包經井穴)),立馬血壓下降至160以下,便可為証,絕無虛言。」

1.十宣(十支手指向上最高點處是穴)。

2.人中(鼻下緣至嘴上唇之連線,取近鼻下緣1/3處是穴)。

3.耳尖(兩耳最高點是穴)。

其二是現行醫療技術對這類病症既已黔驢技窮,如能尋對的中醫師治療,最大的身體損失與西醫比是不會更壞的,那為何不嘗試呢?就治則言,醫理認定腦部屬腎臟在管轄(腎主腦),且鼻與腦相通(鼻通腦),而治療腦瘤是先認定腦瘤本身也是需要營養的,假設斷絕其營養輸佈,則其便無法存活,結果是萎縮殆盡。那正常人定會提出質疑可有醫案可資證明所言屬實?請不要懷疑確有其人,而且有影片為証。其結果端看您的選擇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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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橡皮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